被揪去和正妹們一起被媒體拍照

在我剛出道的時候,
那時候同期真的非常多條件比我更優秀的同儕,
在這10年之間,轉行的轉行,沒有繼續堅持的也慢慢被人淡忘,
能夠被稱為網紅始祖的,真的少之又少。

做一件喜歡的事情,很容易。但是把喜歡的事情,變成工作?有點難度。
把喜歡的工作變成工作之後,要持續10年以上,就更少人做到。

我和他們的差別在哪裡?比他們漂亮?比他們更優勢?
絕對不是的!重點就是比他們堅持得更久。

1999年,有五個懷抱夢想的年輕人,因為喜歡披頭四而聚在一起,
為了報名參加野台開唱,於是他們使用其中成員在網路BBS的代號「MAYDAY」作為團名,
並在1997年正式改名為「五月天」

那時候同期有非常多厲害的團體,像是信樂團,FIR,拖拉庫等等,實在太多了,
當時的他們,雖然很優秀但不特別出色,畢竟同期厲害的樂團真的很多,但20幾年下來,
同期的爆紅團體,解散的解散,消失的消失,只有他們依舊在這裡,每次的演唱會一票難求,
說到台灣最厲害的搖滾天團你會想到誰,我每次問答案都是「五月天」

會這樣舉例是因為有太多的人,要成為網紅的過程中,太計較表面上的讚數,
如果你每次發文,都在意的是別人是否要幫你按讚,久而久之你就會被社群媒體道德綁架,
發文只為了讚數,就容易迷失和失去初衷。

不需要羨慕衝太快的人,要當可以留到最後的人

同樣身為網紅的小美,愁眉苦臉地問我說,
「崔咪,你是如何還能一直保持熱情的阿,觸及率好差,我現在根本不想發文」
這個問題真的是現在很多人會遇到的問題,只要你會使用社群媒體,有發文壓力,
心中就會有這樣的疑問?「我都是做我喜歡做的事情,發我喜歡的文」(這裡當然不包含有金主爸爸贊助的業配文)
但至少我在工作之餘,我還是很想和粉絲們分享我的觀點,我喜歡的事物,
不在意他們是否要按讚,而是珍惜他們真心留言的回饋,可能一句「崔咪,你推薦的保養好好用,改善了我的皮膚」
或者「咪,你分享的便當有夠好吃,讓我吃了心情好好」拿出真心和粉絲互動,那些滿滿的成就感真的勝過虛偽的讚數一萬倍。

 

結語:
一.制定你的網紅計畫,讓你可以在這個行業裏面成長。
像我第一年的網紅計畫是,學習拍照,我就開始從不會拍照的素人,去報名上課或是從網上學習相關知識。
一邊分享,一邊學習。

二.依照粉絲的作息,固定的時間發文
如果你的粉絲是上班族,他們通常9點會上網一下,這時候可以安排你的第一篇文,
(來點勵志的內容) 如果是有業配內容的文案,建議在晚上8點之後發文。

三.持續發文,堅持到最後你就是被記得被看到的那個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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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崔咪TRAM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